2022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2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政策法规在我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统筹管理全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负责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并管理劳动者的有序流动,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策,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政策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伤、病退的劳动鉴定报批工作,负责符合条件的退休病休人员审批或报批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报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部门行政在职人员18人,事业在职人员132人,实有小型车辆3部。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计算基数。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汾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汾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汾阳市技工学校共5家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数据表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7802.27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8984.52万元减少1182.25万元。
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27802.27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1182.25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3、财政专户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减少变动原因是:财政减少了2021年申报的2014.10--2015.1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2019年度职业年金实账收益财政贴息,取消企保做实个人账户县级配套资金导致收入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7802.27万元,较2021年支出预算28984.52万元减少1182.25万元。
其中:1、基本支出19772.53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20485.09万元减少712.56万元。2、项目支出8029.74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8499.43万元减少469.69万元。减少变动原因是:财政减少了2021年申报的2014.10--2015.12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2019年度职业年金实账收益财政贴息,取消企保做实个人账户县级配套资金导致支出预算减少。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征收计划1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5万元,增加5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5万元,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监察大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增加导致办案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7.5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5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三、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部门2022年所属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汾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汾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汾阳市技工学校共5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49万元,比2021年预算66.23万元增加46.26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机构改革单位合并以及汾阳市技工学校并入预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部门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计2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35万元。
绩效管理情况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29.74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项)
2022年人社局机关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2022年仲裁工作经费1万元,2022年律师顾问费2万元,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9.024万元,合计27.024万元。
汾阳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18项)
2022年企保工作经费6.5万元,2022年汾阳市城乡养老代办员补助29.4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业务工作经费12万元,2022年工伤保险工作经费3万元,2022年失业保险工作经费3万元,2022年机关养老退休人员活动费18万元,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18.0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取暖费、死亡抚恤金等补助3503.796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1029.1124万元,离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工人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110万元,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出口补贴1246.728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入口补贴364.378万元,2022年汾阳市丧葬费补助200万元,2022年建档立卡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经费22.89万元,2022年特殊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代缴经费78.88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出口补贴576.372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入口补贴453.864万元,2022年特殊困难人员补充养老保险代缴经费186万元,合计7861.9684万元。
汾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3项)
2022年“吕梁山”护工工作经费15万元,2022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招聘会工作经费4万元,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9.024万元,合计28.024万元。
汾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3项)
2022年办案工作经费10万元,2022年监察大队房屋租赁费6万元,专设岗位转志愿兵、城镇兵工资63.3866万元,合计79.3866万元。
汾阳市技工学校(4项)
2022年中职职业学校免学费配套资金23.875万元,2022年中职助学本级配套资金1.7万元,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4.512万元,2022年外派第一书记生活补助3.25万元,合计33.337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局机关2辆,监察执法队1辆。截止2021年底车辆原值430471.68元,累计折旧285003.29元,净值145468.39元。
2、房屋情况
我部门原企保中心与技工学校有房屋。截止2021年底房屋原值2002972.86元,累计折旧794584.48元,净值1208388.38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部门2021年度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3245781.99元,其中:流动资产485321.64元;固定资产原值6827425.33元,累计折旧4066964.98元,净值2760460.35元,期末负债合计402450.51元,年末净资产2843331.48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结合以前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编制2022年收入预算。2022-2024年收入计划暂以2022年的下达控制数为准。待编制预算年度部门预算时,再据实调整。
2、支出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22-2024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22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05月20日
附件:
1、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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