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三)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单位职责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规划,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政策法规在我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规划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统筹管理全市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负责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并管理劳动者的有序流动,贯彻执行中国公民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的政策,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市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政策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伤、病退的劳动鉴定报批工作,负责符合条件的退休病休人员审批或报批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报批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单位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8人(工勤人员1人),实有小型车辆2部。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其他严格按照财政文件计算基数。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预算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预算表

八、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单位预算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253.0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 117.5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09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7.59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3、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21年度机构改革我局原有事业人员转出,导致基本支出收入预算减少67.64万元;三是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收入预算减少24.02万元;三是2021年度两名行政人员退休,导致基本支出收入预算减少25.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53.09万元,较2021年年预算减少117.5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226.07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3.57万元。 2、项目支出27.02万元,较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02万元。减少原因是:一是2021年度机构改革我局原有事业人员转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5.88万元;三是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7.02万元;三是2021年度两名行政人员退休,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4.69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2年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0万元,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0万元,较2021年实际完成数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比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上年5万元,无增减变动。

  2.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动。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动。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2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21万元,下降6.64%,减少主要是福利费,原因是2022年实有在职人员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2万元。

  1. 绩效管理情况

  1. 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2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项)

2022年人社局机关业务工作经费15万元,2022年仲裁工作经费1万元,2022年律师顾问费2万元,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9.024万元,合计27.0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单位2022年实有公务用车2辆,车辆原值为325771.68元,净值为145468.39元,累计折旧180303.29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原值为176771.68元,净值为145468.39元,累计折旧31303.29元;公务用车1辆,原值为149000.00元,净值为0.00元,累计折旧149000.00元)。

2、房屋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房屋。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48181.06元,其中:流动资产263159元;固定资产原值1737655.74元,(其中:通用设备1531516.29元,专用设备20068元以及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86071.45元。)累计折旧1052633.68元,净值685022.06元,(其中:通用设备551614.85元,专用设备13713.07元以及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119694.14元。)年末负债合计263159元,年末净资产685022.06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二)2022-2024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根据现行预算标准及人员信息情况据实编制,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计划要与部门预算中的基本支出预算一致。2022-2024年基本支出规划,在没有调资和人员变动情况下,原则上与2022年保持一致,待编制相应年度预算时再调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单位预算持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以下名词解释仅供参考,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1、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项目绩效表.rar     2、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