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汾应急发〔2021〕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吕梁市、汾阳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加强全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我市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2021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汾阳市委、市政府、吕梁市应急局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一)全面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督促其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义务,要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出现。二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全覆盖管理,修订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责任、内容、方式等,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治理清单、销号清单,并严格执行。三要落实岗位责任考核奖惩机制。企业要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岗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建立并有效运行岗位安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真正做到“处罚得警示、奖励树表率”。强化全员参与自主管控风险、自主排查隐患,强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个人延伸,切实增强自主防范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每个岗位的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三、强化基础管理
(二)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动监管执法精准化。依据《山西省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对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A、B、C、D”四类确定安全风险类别。根据企业经济类型和生产活动特性进行分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单位、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二是推动现场执法规范化。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的原则,全面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强化执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
(三)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强新建、 改建、扩建(以下简称新、改、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的监督管理,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一是加大高危行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工贸企业内部配套建设的焦化厂、空分装置、制酸设施、煤气发生炉、煤气柜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其专项安全条件评价的监督管理“双报告”制度。二是依法从严审核。在组织安全条件、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配套危化装置安全条件专项评价现场核查时,认真核对专家组成员,专家组应由与建设项目相符的生产工艺、设备及管道、仪表自动化、电气、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长应具有相关行业高级技术职称。要从严核查中介机构资质有效性、认可范围和从业人员资格,严厉 查处未取得资质、资质过期、超资质认可业务范围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擅自从事安全设施设计或安全评价业务。要严格审核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坚决杜绝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重大疏漏的现象,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要以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金属冶炼高炉炉前和高炉煤气净化岗位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推送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别是企业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编写《企业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并将其作为三级培训的基本教材, 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考试,形成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全员安全素养和操作技能。
(五)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对本单位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特别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作业岗位的管控措施。要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重点,加大隐患排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企业要完成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绘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台账建立。
(六)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
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冶金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工作, 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问责力度,强化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我省“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并严格督查考核。企业要按照应急管理部明确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逐项逐条对照查弱项、补短板、堵漏洞,全面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七)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报市应急局备案;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微型站,按标准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物资;强化应急预案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避险逃生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修订应急预案。
(八)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坚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加强把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零事故”创建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将其作为标准化创建的重点内容和申报的基本条件,对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未按三年行动时间节点进度推进的,“零事故”创建开展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得通过标准化验收。倒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九)盯紧抓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要在消除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上下功夫。要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逐企核查验收,对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会诊)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要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严格落实 “五到位”,即:“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 责任到位”,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二要在破解重难点问题完善管控措施上下功夫。持续开展配套危化装置集中整治,对生产企业现有的重大危险源和配套危化装置进行深入排查、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依据风险科学谋划实在管用的防控措施,真正解决企业风险管控存在的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突出问题。2021年10月前,全市配套的焦化、空分、制酸等生产装置和煤气储存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和安全验收评价率达到 100%,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达标率达到100%.三要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上下功夫。开展易燃易爆气体和煤气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执法,对未规范设置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可靠切断、放散和泄爆装置的,一律停止使用。2021年10月前,全市机械、建材行业使用煤气、天然气、氧气、丙烷、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企业,风险隐患整改达标率达到100%;冶金、有色、机械铸造企业煤气检测报警信号传输信息化、通风装置连锁智能化、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达标率达到100%。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十)认真开展建材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
结合去年建材企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回头看、再核查”,确保隐患全部“清零”不反弹。一是全面组织“回头看”。要对未 “会诊”、未验收和专家“会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会诊”检查表中的不符合项,按照“会诊” 检查职责分工,逐企逐条进行“回头看、再核查”,确保未“会诊”企业无遗漏、未整改隐患5月底前全部“清零”。二是盯紧隐患整改。市局将对建材企业重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企业自查、本级检查、上级核查发现的所有不符合项逐一梳理、登记建档,盯住企业逐条对标整改、逐条销号闭环,确保存量隐患“清零”。三是加大执法推动。要对“回头看”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严格落实挂牌销号制度,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 责令企业立行立改。对涉及煤粉制备工艺,未在煤磨进出口设置温度监测装置,未在煤粉仓、除尘器上设置温度和CO超限监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的企业,要有效运用停产整顿、联合惩戒“黑名单”、约谈曝光等手段,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十一)扎实推进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的工作部署要求,精准聚焦25项重点检查事项。一是认真监督企业自查立改。要在进一步把应急管理部制定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要点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逐一发放到相关企业,督促指导企业逐项逐设备逐区域逐岗位进行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确保20项检查要点、25项重点检查事项排查治理全面、系统、无遗漏,并对自查立改情况如实记录建档,做到“一企一清单”。二是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家“会诊”检查。以木器(板材)厂、酒类企业和橡胶加工企业为重点,聘请行业内懂工艺的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治理隐患,规范统一隐患整改的标准要求,指导企业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切实解决企业不知道“查什么怎么查”“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2021年10月前,所有粉尘涉爆企业要全部消除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等重大隐患。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以钢铁企业8项、现场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为主要内容,对钢铁、现场作业人数 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逐企逐项逐设备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特别要紧盯企业隐患整改落实环节,对自查自改走过场、隐患问题逾期、整改不到
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罚。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