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属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是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工作部门。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规定、制度,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汾阳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多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汾阳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附属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参与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交流、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经营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市应急管理局为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接受上级地震部门业务指导,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地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本部门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应急管理局、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共2个。
根据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汾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汾办字[2020]34号),市应急管理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救灾减灾股、自然灾害救援股;2个下属事业单位为汾阳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和汾阳市应急救援中心。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内设机构共3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应急救援股。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说明:本部门没有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8和表9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9.83万元、支出总计1639.8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3.67万元,下降3.17%,支出总计减少53.67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收入与自然灾害防治收入比2020年减少。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56万元, 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 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7万元,占比31.02%;项目支出1131.16万元,占比68.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39.83万元、支出总计1639.8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3.67万元,下降3.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53.67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收入与自然灾害防治收入比2020年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33万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局2021年增加煤矿安全五人小组项目,第一次自然灾害普查项目,视频会议室装修经费项目,防汛物资采购等项目。其中,人员经费1175.28万元,占比71.67%, 日常公用经费464.55万元,占比28.33%。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9.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17.56万元,占98.64%;其他(类)支出22.27万元,占1.36%;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0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公用经费29.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1.36万元,培训费0.33万元,福利费9.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6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5万元,支出决 算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0.8%,比2020年减少25.42万元, 下降8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购置执法用车和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与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5万元,支出决算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0.8%,比2020年减少25.42万元,减少86.9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购置执法用车和公务用车。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是用于执法与公务。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0万元,比2020年增加1.94万元, 增长8.45%。主要原因是:2021年自然灾害频发,为提高人民安全意识,印发宣传资料增多,以及下乡查看灾情,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4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 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出行。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21年预算项目中的其他运转和特定目标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评价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73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汾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8.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一是保障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了村“精准扶贫”经费开支。
三、可持续方面。生产安全是良好市场秩序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应急管理工作的最低要求和最高标准,强化安全保障和服务,提升执法精准性和内部管理运行的高效化。持续深化源头管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推进智慧安监,切实提升安全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3.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全局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后予以改进。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自然灾害救灾减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5万元,执行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吃穿基本生活问题; 二是维持受灾地区稳定,维护社会和谐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可持续影响方面,群众减灾救灾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减灾救灾宣传“六进”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形成积极参与、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2021年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
三、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自然灾害救灾减灾经费项目自评表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