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汾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 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起草相关规定、制度,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汾阳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多种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市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汾阳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矿附属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参与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市(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交流、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经营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市应急管理局为市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相关工作接受上级地震部门业务指导,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地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十九)实施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管理地震监测预报提出趋势意见,管理震害预测,震情和灾情速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评价工作的管理、监督。
(二十)根据省晋政办发(2020)61号精神,开展我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汾阳市应急管理局、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共2个。
机构设置:根据市委办公室下发的《汾阳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汾办字[2020]34号),市应急管理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冶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股、救灾减灾股、自然灾害救援股;2个下属事业单位为汾阳市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和汾阳市应急救援中心。 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内设机构共 3 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监测预报股、应急救援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77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9.69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77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9.6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5.77万元,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增加8.25万元,增加原因是局干部职工工资调资;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减少2.4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无独生子女奖励金;②项目支出收入增加103.92万元,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增加信息化建设费用13.48万元,租赁吕梁市云计算运营公司指挥专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83.32万元,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7万元,救灾生活补助5万元,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60万元,共计168.8万元;减少石庄镇矿山巡查公务车购置费15.78万元,创建安全保障型乡村和企业经费0.1万元,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监督管理费29万元,三泉专职消防队运行费20万元,共计64.88万元。2、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3、财政专户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779.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09.6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484.7万元,比上年增加5.77万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增加8.25万元,增加原因是局干部职工工资调资;汾阳市防震减灾中心减少2.4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1年无独生子女奖励金。2、项目支出295.15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2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是: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增加信息化建设费用13.48万元,租赁吕梁市云计算运营公司指挥专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83.32万元,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7万元,救灾生活补助5万元,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60万元,共计168.8万元;减少石庄镇矿山巡查公务车购置费15.78万元,创建安全保障型乡村和企业经费0.1万元,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及安全监督管理费29万元,三泉专职消防队运行费20万元,共计64.88万元。
(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
2021年汾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收费征收计划0万元,与2020年实际完成数无增减变动;罚没收入50万元,比2020年实际完成数38.33万元增加11.67万元,增减因素是:我部门2021年度继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企业安全意识,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转一般公用经费按1500元/人年测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37.54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增加福利费以及职工教育费,交通费按照2.5万元/辆测算。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
2021年,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比2020年实际支出数减少22.93万元。
1、公务用车维护及购置费7.5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22.93万元,减少原因是:汾阳市应急管理局安监站2020年购置车辆两辆,2021年初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无增减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无增减变化。
四、2021年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其他运转类项目金额285.15万元 ,主要用于: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办公区域业务管理费,安委办工作经费,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各指挥部工作经费,应急救援抢险基本物资储存,维护管理,应急救援处置基本装备的协议协作费等14个项目。
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10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项目10万元,主要依据根据晋应急函【2020】209号《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用途解决受灾群众面临的吃穿等基本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衣食基本生活需求,为保民生保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测算标准: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确定,测算过程: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确定灾情,摸清受灾人数,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绩效目标: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吃穿基本生活问题,绩效评价:正在进行中。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部门项目经费中安排了4项145.6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
1、安全监督管理费及工作经费1.5万元;
2、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60万元;
3、租赁吕梁市云计算运营公司指挥专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83.32万元;
4、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六、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我部门项目经费中安排了3项163.32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1、应急救援抢险基本物资储存,维护管理,应急救援处置基本装备的协议协作费20万元;
2、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60万元;
3、租赁吕梁市云计算运营公司指挥专用建设运维服务项目83.32万元。
七、2021-2023三年规划收支情况
1、2021年收入预算77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9.85万元,2022年规划收入预算85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9.85万元,2023年规划收入预算945.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5.96万元。
2、2021年支出预算779.85万元,基本支出484.7万元,项目支出295.15万元。2022年规划支出预算85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2万元,项目支出326.65万元。2023年规划支出预算94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4万元,项目支出359.56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资产总计582.25万元。具体为:
1、车辆情况:2021年初我部门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及应急救援中心机要通信用车共计三辆,均为核定保留车,乡镇安监站实有车辆14辆(归各乡镇使用管理,户挂在安监局,经费在各乡镇。)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及机要通信用车共计45.6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7.85%。
2、房屋情况:我部门无自有办公用房。占用办公室为租用机关事务局指定房屋。
3、其他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部门占有其他国有资产:固定资产338.3万元(净值为139.73万元),通用设备211.81万元(净值为56.3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0.36%;专用设备108.87万元(净值为72.80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2.1%,主要为执法检查专用设备;家具用具17.62万元(净值为10.54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54%。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表1-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指的是为了降低突发灾难性事件的危害,基于对造成突发事件的原因、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以及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的科学分析,有效集成社会各方面的资源,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方法,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的监测应对、控制和处理。
2 、救灾:救灾是国家和社会为防止和挽救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损害所进行的斗争活动。广义包括防灾、抗灾、救灾;狭义主要指灾害发生后的抢救、补救、救助。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汾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