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公安局 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政府、公安部、吕梁市委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强化我市校园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严防发生伤害学生案事件发生,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治理能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公安部、省厅、市局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三零单位”创建总体思路,充分依托大数据应用,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把加强和完善“护学岗”建设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李建军 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刘程鹏 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 组 长:李永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旭东 副局长
王久臻 副局长
何永涛 副局长
武天勇 党委委员
张 涛 党委委员
成 员: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刑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反恐大队、反诈中心、图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国保大队、矿山大队、食药侦大队、巡特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各派出所。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治安大队大队长赵帅同志担任,联络员由治安大队内保中队中队长任建同志担任。
三、“护学岗”警力设置
按照“全覆盖,零空缺”的原则,各辖区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全局警力,各派出所所长为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第一负责人,各学校“护学岗”民辅警为第一责任人,“护学岗”民辅警统一由各辖区派出所所长负责调配,因派出所警力有限,抽调局机关民辅警负责与派出所民辅警完成护学岗任务。
(一)西河派出所辖区
刑侦大队负责:高级职业中学、西河小学、北门小学、黄河艺术小学、英卓幼儿园、北门幼儿园、黄河艺术幼儿园、西河双语幼儿园。
刑事技术大队负责:瑞景幼儿园、高护幼儿园。
反恐大队负责:西河育新幼儿园、爱丁堡幼儿园。
反诈中心负责:小天才幼儿园、耘锦幼儿园、西门第二幼儿园。
(二)太和桥派出所辖区
图侦大队负责: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分校。
(三)文峰派出所辖区
网安大队负责:府东幼儿园、东方幼儿园。
矿山大队负责:府学街小学、东关小学。
(四)南薰派出所辖区
禁毒大队负责:日昇辉幼儿园、小精英幼儿园、阳阳幼儿园。
治安大队负责:太航幼儿园、昌瑞幼儿园、育智学校、第四高级中学、南门幼儿园。
国保大队负责:南门小学、南薰小学。
(五)辰北派出所辖区
食药侦大队负责:英雄街初级中学、北廓村幼儿园、北廓村小学。
各部门每月1日将“护学岗”执勤人员名单上报治安大队,治安大队负责对各部门报回人员进行统一调配。
四、“护学岗”装备配置
各“护学岗”民辅警要按规定着装,携带执法仪、单警装备,保持警容严整。“护学岗”民辅警要根据学校(园)地理位置、周边治安交通状况,在中小学、幼儿园门口两侧合理设置“护学岗”岗亭。
五、“护学岗”时间安排
各“护学岗”民辅警根据学校(园)在各季节早、中、晚上下学时间,提前15分钟配齐装备、到岗到位、定点执勤。“护学岗”民辅警到岗,在学校进行登记签到,学校负责制作人员到岗时间、人员信息等记录本。待学生全部离开后方可离开。警务督察大队不定期对“护学岗”进行督察检查,确保“一校一警”民辅警落实到位。
六、各部门主要职责
(一)治安大队负责与市教科局安全股、成职教股统筹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建设工作,在设定的范围内组织相关警种、各部门人员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涉校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案事件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严防发生重大舆情案事件。
(二)交警大队负责对辖区内学校上下学期间,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进行维护,对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避免上下学期间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接送学生家长车辆发生交通堵塞。加大交通指挥力度,健全完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等交通安全设施。
(三)巡特警大队要强化对校园周边巡逻防范,针对上下学等重点时段、主要途径路段,提高巡逻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生的涉校(园)案事件,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学生儿童,第一时间上报案件情况。
(四)辖区派出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核查、案件依法侦办等工作机制,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对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幼儿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影响校园安全稳定。
(五)警务督察大队要不定时对护学岗进行督察,护学岗民警是否按时到岗,着装是否规范,是否携带警用装备等,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要作出相应的处罚。
(六)警务保障室负责对每位护学岗民警配齐、配全单警装备。
(七)快反分队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映机制和“三同步”要求,确保一旦发生重大敏感事件,能够及时高效稳妥处置。
(八)反恐大队根据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上下学时段要加强重点守护。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
(九)指挥中心负责在上下学期间实时查看校园周边的视频监控,如有突发情况及时通知护学岗民警紧急疏散学生并调配周边快反分队及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置。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载体,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有效清除各种安全隐患死角,切实维护学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建设“护学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推动相关学位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工作,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机制。重大隐患和治安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协同各部门把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到位。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定期组织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开展安全检查,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
汾阳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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