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是汾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1.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吕梁市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改革和管理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3.负责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4.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推进市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市级行政审批职权。
5.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政府采购目录。负责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评审、勘验专家库。
6.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承担市级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负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建设、竣工验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市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市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积极推动全市“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的数字政府建设。
10.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全市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市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11.承担市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1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市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市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15.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党务股、政务改革和政策法规股、审批运行监管股、规划建设股、投资项目股、登记注册股、社会事务股、交通运输股、涉农事务股。下设副科级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数字政府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40.69万元,支出总计640.6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224.63万元,增加53.99%,支出增加215.01万元,增加50.51%。主要原因是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由于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工作人员备装购置经费、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经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专项经费等项目;下属单位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取暖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4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69万元,占比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9万元,占比65.32%;项目支出222.21万元,占比34.68%。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0.69万元,支出总计640.6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24.63万元,增加53.9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5.01万元,增加50.51%。主要原因是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由于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工作人员备装购置经费、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经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专项经费等项目;下属单位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取暖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增加224.63万元,增加53.99%。主要原因是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由于业务需要,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工作人员备装购置经费、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经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专项经费等项目;下属单位汾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增加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取暖费等。其中,人员经费388.91万元,占比60.7%,日常公用经费29.58万元,占比4.6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69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福利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6.17%,比2020年增加27.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两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30.16万元,完成预算86.17%,比2020年增加27.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两辆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现场勘验工作。
本年度我部门无公务接待。
本年度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出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8万元,比2020年增加13.70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公务用车2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业务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67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7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行政审批局、政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三个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计17个项目。涉及资金2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汾阳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编制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执行数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汾阳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编制;二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最终形成集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一体的规划文本;三是为“十四五”时期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指导,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软实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为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单位多、内容广;二是各部门对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每年组织一次营商环境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
1、审批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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