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汾审管发〔2021〕9号
局属事业单位、机关各股室:
《2021年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转型出雏型开局之年,是我局巩固和提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争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跑者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汾阳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参照今年省、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党建引领,双向融合,全面提升党建工作实效
(一)坚持“1234”党建工作思路(一套制度强保障、两节课堂强学习、三支队伍强服务、四种手段强作风),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以“五型”机关建设为总抓手,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总目标,运用“党建+”工作模式,围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为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见效提供坚强的保障。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明确目标,奋勇争先,努力打造区域营商环境新高地
(二)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局作为牵头抓总的协调部门,明确各评价指标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定期会商、定期督办、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导演”、审批局“领唱”、相关部门“合唱”、市场主体“评判”的合力推进机制,持续推进以评促改、以考促优,推动我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省全吕梁前列,2021年力争营商环境整体进入吕梁市第一方阵。
(三)落实好全省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对照省、吕梁市3.0版政策体系,提前谋划部署,主动对表对标,制定落实改革具体措施,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扎实推进,一个任务一个任务交账落实,加快推动相关领域改革“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
(四)组织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认真组织研究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考核结果,针对性制定出台“1+10”优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要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查漏补缺,全面提升,力争6月底前取得实效。要起好表率作用,年内确保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政务服务等指标进入吕梁市第一方阵,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争先进位。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一是善于利用“网、微、端、屏”等新媒体新技术,开辟建设“六最”营商环境专栏,广泛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六最”营商环境特色,讲好汾阳营商环境故事。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为营商环境做什么”大讨论和征集“金点子”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宣传者、守护者、监督者,激发和凝聚广大干部职工共建共育共赢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攻坚克难,敢做善成,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一是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制度优势,推进内部机构、人员配置再优化,继续深入开展“五减”专项行动,完成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深度优化审批流程,形成标准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在2020年基础上,力争将时限、材料、环节再压减30%以上。二是深化审批部门间配合联动,全面落实《汾阳市行政审批联合核查和勘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汾阳市审管信息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汾阳市行政审批重要事项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制度规定,对需并联办理、配合联动事项,及时研究会商,凝聚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梳理调整优化事项业务受理、联合勘验、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办理环节、责任分工,推动审批链条无缝隙衔接。
(七)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通过事项打包、环节整合、流程优化,整合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坚决取消重复审核把关的问题,对“一件事”全流程属于多个股室办理的,要取消重复或不必要的审核把关,大力推行一次审核,全程共享模式。全年累计推出“开办超市”“开办理发店”等不少于100项主题式“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设置“一件事”办理专窗,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逐步实现从审批“一个事项”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全流程办理、“最多跑一次”。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10个,6月底前再完成40个,年底前完成100个。
(八)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是提升开办企业效率,实施开办企业“1110”改革,即:全流程1张表格、1个环节、1天办结、0成本。积极协调税务、公积金、刻章公司、银行入驻政务大厅集中办公,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联办专区功能,实现“一窗通办”。二是完善“证照分离”工作机制。严格准确把握方法步骤,按照进“四扇门”改革方法,强化法治保障,分类梳理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类,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及时进行优化更新,要重点扩大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范围,上半年全面推开告知承诺制,下半年将优化服务的事项逐步调整为告知承诺,列出清单动态管理。优化“证照联办”工作机制,整合业务、人员、职能、部门等审批资源,在办理市场主体准入时,同步办理理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及其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实施“一窗受理、多向流转、组合审批、证照同发”的容缺并联审批模式,推进“一企一证”、“一业一证”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提升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实现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信息在部门间精准推送和高效互认流转。
(九)攻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施“2430”重点改革,加大力度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行“并联审批、协同服务”。通过细分项目分类、区别对待、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推出最新的项目审批、工程报建“一件事”审批办理流程,按“四个审批阶段”明确牵头部门,为项目提供协同服务,依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各阶段审批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限时办结”。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属于同一审批环节的不同审查审批事项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征询协作办理的审批,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并联流程和限定时间实行并联审批;对于确有串联办理关系的事项,采用并行交叉审批方式,保证在同一审批环节的所有审查审批事项都能够按时全部办结。同时,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单位的约束,建立重点项目审批办理工作台账,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报送修改申请资料,大幅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2430”改革目标,即:1万平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在24天办结开工前全流程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控制在30天内。二是强化“多勘合一,多评合一”。实行限时联合竣工验收,将同属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竣工验收事项合并为联合验收一个办理环节;实行统一竣工验收材料和验收标准、建设单位一次申报、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的审批管理方式;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年底前,要实现行政审批现场勘验次数和项目评审次数压减50%以上。
(十)加快推进“市内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一是配合吕梁市局组织工作专班,从共同划转的事项中选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食品药品许可证换证变更等20个高频事项率先实现“市内通办”,选取70项分两批实现“全省通办”,上半年完成20个、下半年完成50个。二是重点聚焦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领域,主要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三种业务办理模式,积极落实好国务院公布的130项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条件成熟后在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开设“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四、夯实基础、重点推进,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十一)理顺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数字山西战略规划,充分发挥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牵头制定我市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解决我市数字政府建设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筹建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决策支持和智力支持,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统筹有力的政务信息化组织体系。落实执行好厅字〔2021〕1号文件精神,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归口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加快形成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格局。
(十二)配合省、吕梁市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对我市各部门、各单位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摸底,年底前全部迁移到吕梁市级政务云,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归集。加快政务外网延伸拓展和IPV6改造,按照统一标准实现市、镇全覆盖,并积极向村(社区)延伸。开发“汾阳政务”微信公众平台,拓展在线预约取号、全过程查询评价、个性化订阅、智能化搜索等功能,聚焦最新政策解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实现利企便民、人民满意的“指尖政务”。
(十三)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一是在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基础上,按照36个要素重新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完成网上办理相关配置,确保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2021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四级网办深度至少达到95%,“五级网办”深度达到30%以上。二是完成智慧政务项目,深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件指南、办事查询等信息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政务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实现一数一源,线上线下一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宣传“三晋通”“吕梁通”等APP软件,拓宽便民服务渠道。
(十四)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完成我市电子证照的梳理、模版制作、入库,扩大电子证照在群众和企业业务办理中的应用覆盖,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加快建立电子证照的共享互认机制,通过在线获取或调用等多种方式共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信息、项目许可信息及电子证照等,避免反复提交纸质证明,重复进行身份认证,不断提高政务数据共享和利用率。重点做好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管理,逐步提升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准入、银行开户、社保、税务、公积金等办理量大、需求迫切的重点领域和事项中的应用水平。
五、常抓常紧,注重长效,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十五)健全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做好审管衔接。进一步强化“宽进严管”理念,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让审批与监管第一时间在线上“互动起来”,重点是将每项审批结果信息第一时间推送到“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部门获取审批结果后,第一时间将监管过程及结果反馈到“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部门依据监管结果信息作出审批决定(撤销或维持原审批决定),让审批更精准、监管更及时。二是按照省局和吕梁市局统一部署,抓紧出台“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度,完善高位推动、常态高效、密切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审批、监管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力争上半年全面推开。
(十六)切实提高监管数据汇聚数量和质量。一是加强对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监管对象、执法人员、监管行为数据量多质高。二是加快推动权责清单、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对接一致。组织各监管部门在省级监管事项编制完成后要逐级认领、应领尽领,尽快梳理形成本地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三是加快推行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监管信息第一时间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
(十七)提升监管精准性。一是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度融合,要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精准性,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检查比例和频次,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二是用好省局新建的10个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快速响应收到的风险预警线索,加强风险预警线索推送、核查、处置和反馈的闭环管理。三是大力推广移动监管业务系统,做到检查行为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实时上传。四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积极开展本地监管履职评估评价,通过督促考核倒逼监管部门履职,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见效。
六、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全面落实事项“一份清单”。一是全面完成“四级十同”工作。按照国务院工作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四级十同”工作,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国家、省、市、县四级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网办深度等基本相同。二是加强清单管理,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更新“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三是梳理完成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立改废、国家、省、吕梁市行政职权取消、下放的具体情况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十九)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一是完善提升“综合窗口”功能,2021年上半年审批服务“综合窗口”正式运行,将已划转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全程网上流转、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机制,推进“受审分离”改革。二是根据《行政审批一窗式服务规范》,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一窗”操作细则,发挥“一窗”咨询、帮办、受理、转办、制证、盖章、出件、送达、评价的闭环运行模式。
(二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一是结合镇(街道)机构改革,将直接面向群众、点多面广、乡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法定程序赋予镇(街道),探索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是完善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基于高频服务事项,提升“政务服务一体机”布设普及率,充分利用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站、银行网点就近办的优势,打造15分钟便捷办事圈,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同时,畅通信息引导和人工帮扶渠道,灵活有效解决老年人无法享受智能化服务的问题。
(二十一)着力提升便民热线办理质量。按照“接得更快、分的更准、办得更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跟踪督办、分析研判、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绩效评估等机制,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转办准确度,确保交办工单“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升群众诉求事项办理满意度。
(二十二)着力提升“好差评”评价应用效能。组织推动被评价单位、评价事项和评价人员全覆盖;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有效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不断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有力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推进线下短信评价、大厅评价器服务评价、线上在线评价等全面覆盖,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覆盖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核实、督办、问责奖惩和反馈机制,注重舆情大数据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尤其是将“差评”整改作为重点,专人核实、督办、回访,加大考核分值占比,推动政务服务部门切实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十三)打造专业化审批服务队伍。一是定期学习交流。对标对表省内外标杆,积极组织参加省、吕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分批次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取经,建立长期交流学习机制,取长补短,以先进的服务理念和审批模式拉高工作标杆、自我革新完善,年内定向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二是开展“审批讲堂”,由股室负责人组织本股室人员,集中学习本股室审批业务,由承办不同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分别主讲,通过讲与学结合,不断提高审批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度。三是进行“有序轮岗”,定期对业务股室内部审批业务轮换,达到各股室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独立完成本股室承办的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全过程。四是完成30名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培训,增强综合窗口、咨询导引、帮办代办等窗口服务人员力量,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细致周到的服务。
(二十四)提高大厅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积极争取新建标准化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大厅集中,实现“应进必进”,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和水平。对现有大厅进行简易改造,增设咨询导引台、休息等候区,配置排队叫号机、自助查询机等智能终端,改善群众办事体验。二是动态评选“红旗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鼓励广大窗口干部职工勇于改革创新,勇当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积极倡导树立“只说OK不说NO”等服务理念。三是完善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日常督查考核,及时通报情况。持续开展联合值班巡查,当好服务员、宣传员、监督员、办事员。有序扩大媒体监督,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好差评”评价体系等监督平台监督作用,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立体化的监督体系。
七、强化监管,提升服务,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二十五)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对标全国一流,依托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重点推进“不见面交易”和大数据开发应用。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环节,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实现在线动态监管全覆盖,推动“阳光交易”落地落实。
(二十六)强化监管,构建“不能腐”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平台交易系统“一张网”运行模式,统一场地管理,配备必要的监管设备,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现场管理,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为实现“一网通管”提供设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