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汾阳市立即开展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镇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创建清洁舒适、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宜居和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我镇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本着“政府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严格执法”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取缔,如逾期未按要求拆除,我镇将牵头组织,国土、公安、环保、安检、供电等部门配合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取缔;环境综合整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遵循“全面覆盖、长效管理、重点整治、保持常态”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镇村环境卫生、镇村绿化美化、307国道及乡村道路、集贸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我镇村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实现镇村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院落街巷干净、居住环境舒适,为全镇人民营造卫生清洁、生态宜居、安全舒适、高效便利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组,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组      长:刘正国  党委书记 

               尹国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原海波  副镇长 

               卫晋军  副镇长 

  副  组  长:高  斌  党委副书记 

               张全喜  人大主席 

               宋雪峰  纪检书记 

               燕  帅  组织委员 

               王娟娟  宣传委员 

               李源隆  专武部长 

  成      员:王  烽  派出所所长 

  马士伟  环境监察中队长 

  曹  伟  供电所所长 

  杨小江  交警中队中队长 

  韩杰彪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路敦峰  卫生院院长 

  宋修威  安监站站长 

  王永绣  企办主任、统计站站长 

  何义斌  林业站站长 

  宋宗武  水利站站长  

  范箭飞  国土所所长 

  田新东  道路交通管理员 

  楠海生  畜牧站站长 

  王尚志  集镇管理员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安全员 

  镇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建立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机制,实行由党委政府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的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原海波、卫晋军同志兼任。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我镇环境污染、环境卫生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镇村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二)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抓块管、以块为主、双向联动、协同整治。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在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力抓好落实。

  (三)坚持分工配合的原则。镇机关,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对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切实把我镇村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及整治任务分解 

  此次集中整治以坚决打击取缔“散乱污”土小企业,整治镇村面貌、搞好绿化美化、公路沿线整治、集贸市场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医疗机构环境整治等为重点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一)环境污染防治“散乱污”整治 

  严格按照市政府“两断三清”要求,做到以下三点: 

  1、断水、断电,拆除所有供电设施。 

  2、清除所有原料、废料、成品。 

  3、拆除所有生产设备,生产设备拆除后撤离场地,场地内原料、废料、成品彻底清除恢复地貌。 

  (责任单位:派出所、供电所、国土所、环境监察中队、安监站、各村支部、村委、村级安全专管员) 

  (1)派出所:负责协调公安用警,依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工作中抗拒、阻碍执法活动的违法行为,保证现场秩序,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取缔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的生产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供电所: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行动,负责协调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彻底断电,拆除所有供电设施; 

  (3)国土所:负责各类散乱污企业用地合法性审查,凡涉及非法占用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污染企业,依法予以取缔。 

  (4)环境监察中队: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巡查工作要常态化,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环境治理措施。要不折不扣的完成环境治理任务。 

  (5)安监站:协调联系安监部门,负责整治过程的安全监督,并严格开展执法行动,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6)各支部、村委、村级安全专管员及时排查上报,配合整改取缔工作。 

  (二)环境综合整治 

  1、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以农户庭院、村庄周边、公路边坡、房前屋后、公共场所、集贸市场以及排污、灌溉、通村道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镇村“四堆”清理整治。要对农村房前屋后、大街小巷、村庄周边的柴堆、煤堆、粪堆、料堆“四堆”,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摆置,改变随意堆放的陋习。柴堆要进棚、煤堆要进院、粪堆要进田、料堆要整齐,彻底解决“四堆”乱象并做好307国道沿线、青银高速沿线及沿线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治。要以镇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集中开展垃圾专项治理攻坚,彻底改变垃圾围村现象。积极与中环洁公司对接、配合,合理规划垃圾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网点,实行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和集中处置。以各村保洁员为主,建立镇村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队伍,配备车辆等相关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清扫保洁机制,由各村进行监督,实行定时清扫、及时保洁。开展村庄容貌整饰,对影响镇村容貌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有色垃圾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积极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要改造现有农村公厕,使其符合卫生标准,改变农村无厕所状况,防止传染疾病的产生。 

      2、绿化美化整治   

  以镇村主要巷道和通村道路两旁为重点,在栽植适宜季节进行种花植绿,提高绿化、美化档次,变人为景观为自然景观,做到无死株、无乱伐、无践踏,全面提高镇村绿化率。 

  3、高速沿线、307国道及镇村道路卫生整治 

  以绿化、美化、净化为目标,开展高速沿线、307国道沿线及全镇镇村道路专项整治,道路路面及两侧视野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做到交通标志设施齐全完好,无暴露垃圾,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使我镇路段绿化上品位、净化上水平、美化上台阶。 

  4、集贸市场整治  

  以杨家庄村集贸综合市场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做到流商归摊、坐商归店,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做到市场内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卫生整洁。严格市场管理,整顿交易秩序,清理整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市场良好卫生和经营秩序。 

  5、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 

  各学校要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校园卫生死角,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系列环境卫生教育活动,要通过学生卫生意识的提高带动家庭卫生意识的好转,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现象的整治。 

  6、卫生院及村级医疗机构环境整治 

  各级医疗机构要在做好行业卫生的同时,按照卫生单位要求,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完善各种制度,规范化收集处理各类医疗垃圾,做到卫生整治全覆盖,为其他单位环境整治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7、施工单位、企业扬尘污染环境整治 

  307国道沿线的施工单位、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要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采取围挡、苫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严防渣土抛洒、带出施工现场,要科学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期限。 

  8、畜禽养殖排污整治 

  对养殖产生的粪便进行全面的无害化处理,并设立固定的化粪池,对养殖造成的污水、污染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允许排污河道和田间地头,对养殖场所进行规范化程序消毒,灭杀“四害”,出入口要有消毒池、消毒房、消杀器具,制定按时消毒制度,严格执行。家庭居家养殖户要求做好每天消毒灭源及除“四害”工作,对每天产生的粪便要做到日结日清,并规劝其尽快逐步退出居院养殖,确保不影响其他村民正常生活及身体健康和疾病不传播,保持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9、运输车辆污染防治整治 

  严厉打击车辆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所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加强道路路检路巡,坚决打击沿路抛洒和散装货物未遮盖、超限超载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支部、村委、林业站、卫生院、畜牧站、中心校、交警队杨家庄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环境监察中队、集镇管理站、道路交通管理站) 

  (1)各支部、村委:负责本村辖区内的整治、绿化美化工作。 

  (2)交通管理站:负责协调市公路段、交通局对307国道、市道沿线设施,标线、路面路沿、边坡等整治。 

  (3)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严格市场管理,整顿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环境卫生,维护市场良好卫生和经营秩序。 

  (4)镇中心校:负责全镇中小学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5)杨家庄交警中队:负责严查道路抛洒。加强道路管控,严查车辆抛洒,每日进行不间断巡查,对车辆抛洒行为严惩重罚。 

  (6)林业站:负责以绿化、美化、净化为目标,在栽植适宜季节进行种花植绿,提高绿化、美化档次。 

  (7)卫生院:负责本院及村级医疗机构环境整治工作。 

  (8)环境监察中队:加强对307国道两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9)畜牧站:负责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排污问题,对排查发现的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10)集镇管理站:负责对集贸综合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做到市场内商品摆放有序,环境卫生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全镇专项整治领导组,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站所长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集中时间,统一发动,全面实施。 

  (二)务实有序推进。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刷白墙”“立围挡”等千篇一律的面子工程,要切合实际制定可操作、能见效的工作方案,科学制定精细化、专业化、指导性强的规划设计导则。要建立党政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属村属企属事责任,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群众主动参与的积极性。要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镇纪委负责制定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创建标准,镇纪委成立督导组,牵头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企事业单位考核情况进行一条龙排队通报,进行总体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排在前5名的镇党委、镇政府给予通报表扬,排在后5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各行政村、各相关站所、企事业单位要结合环境污染防治暨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镇村绿化美化等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使我镇环境整治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要彻底改变陈规陋习,在全镇上下倡导形成文明健康新风尚,不断提高群众对专项活动的满意度。 

  2021年4月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