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我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各包村干部:
按照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百日行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森草防指办发[2021]14号)及吕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执法检查的通知》(吕森草防指办发[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大检查。现将《三泉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各包村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三泉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泉镇森林防灭火“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平定县、左权县、陵川县等地近期森林火灾教训,全力做好“两会”、“清明”“五一”期间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打赢春季森林防火灭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吕梁市、汾阳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松懈思想,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情和森林火灾。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为做好防灭火组织协调检查工作,镇政府成立了百日防灭火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防灭火领导组),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组 长:冯 丽(市委常委、市宣传部部长、镇党委书记)
杨圣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钟义(主任科员)
李超峰(镇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成 员: 田嵩海(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温靖慜(镇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长)
张 栋(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婧(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汝君(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政法委员)
梁 栋(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满升(副镇长)
李典杰(副镇长)
王聪明(主任科员)
吕志光(主任科员)
各村两委主干、各包村干部、各相关站所长
防灭火领导组下设工作执法队:
队 长:李超峰(镇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副队长:张钟义(镇主任科员)
张剑峰(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苏 骞(镇林业站站长)
路仁伟(镇安监站站长)
负责对火灾发生原因的调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置等工作。
各村要迅速调整和充实防灭火指挥协调机构,建立健全防灭火领导组,严格执行两委班子带班、值班制度,明确各自防范区域及工作职责,及时调整充实防灭火突击队,认真研究制定防灭火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畅通、科学、合理的防灭火工作运行机制。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6月30日
四、措施明确,严格管控,狠抓落实
1、各包村干部是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支书、村委主任是本行政区防灭火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野外用火等工作。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各片区应当建立健全区域联动、各村为主、村组落实的防控机制,实施网格化监管,充分利用科学监测手段,实现对露天焚烧秸秆、野外用火全方位、全天候监控,确保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并建立健全火情处置机制。
2、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对防火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放牧人员等各种会议,开展警示教育,明确防火工作的有关事项,禁止:1.焚烧纸泊、纸扎、花圈、冥币等祭祀用品;2.燃香、点烛、祭烟;3.烧荒、烧秸杆、烧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主要路口、地段书写、悬挂防火标语,对全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防火意识,把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
3、各村要立即对本村“五头”(山头、地头、坟头、源头、人头)、“五口”(村口、路口、卡口、沟口、入口)、“五边”(林边、地边、田边、路边、村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要与每户签订禁止秸秆焚烧承诺书,与精神病患者和智障人员的监护人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做到科学耕作,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效率,坚决严禁焚烧秸秆,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消除火灾隐患。
4、完善《防灭火应急处置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配足灭火队员,备足灭火物资,确保灭火物资齐全。统一组织培训灭火队员,随调随到,科学扑灭,确保人身安全。
5、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联保制度,相邻村之间要严格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决不能互相推诿,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谁先发现,谁先组织扑救,待起火原因调查清楚后再追究属地责任。
6、护林防火,关键在责任和任务的落实,镇机关人员护林防火值班与镇行政值班同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要把责任和任务逐项分解到人,各村要把防火责任区和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签订责任状,尽快报回镇政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护林防火责任体系。
7、各村要加强防火值班,支书、主任要亲自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手机全天开机,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脱岗。
四、强化责任落实、责任追究
1、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范围、责任、分工、内容和要求。要建立防灭火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2、镇政府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做到火案不查清楚不放过、肇事者不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得到落实不放过,做到见烟就查、违规就罚、成灾就抓、依法严惩肇事者。
3、对不听劝阻、故意秸秆焚烧、造成火情火灾的纵火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2项、第64条第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各村两委主干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包村干部要及时帮助村干部解决问题,落实任务;防灭火工作中对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镇纪委将依规依纪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5、各村把防灭火责任区域的划分及责任人名单与灭火突击队名单加盖公章报回镇防灭火指挥部。
6、镇政府防灭火举报电话:0358—751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