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政发﹝2022﹞11号


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

为依法保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我镇控辍保学工作常态化,实现辍学动态清零和全镇义务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相关政策和《汾阳市教育科技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汾教字[2019]250号)、《汾阳市教育科技局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的通知》(汾教函[2020]17号)、《汾阳市教育科技局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劝返复学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汾教函[2020]18号)等文件精神,明确相关要求,坚持贯彻落实,确保我镇义务教育小学适龄人口巩固率达到99%以上,初中适龄人口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二、开展专项行动

我镇将于2022年1—2月份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学尽入学。

一是完善2022年村、社区户籍人口及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年龄段:2009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初中年龄段:2006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入学台账,掌握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情况,确保每位适龄人口的教育都有保障。要求台账户籍适龄人口与实际人口相一致,特别是市外省内、省外就读情况要核实准确。

二是控辍保学工作要做到稳存量堵增量,严防新增辍学发生。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排查辍学学生情况并建立劝返复学台账,发现有辍学学生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劝返。

三是庄上村尤其要摸清本村易地扶贫搬迁后全村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建立适龄子女就读台账,全面掌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和保障在安置点就近入学等。

四是重视残疾儿童少年(6-16周岁)受教育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能够随班就读的一律安排随班就读,不能到校上课的及时开展送教上门,不适宜就读的一定要经过评审委员会认定,并建好特殊儿童少年台账。

五是对排查中发现的未上户口适龄儿童少年,要督促尽快办理户籍手续。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力度。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巩固劝返复学成果。

(二)严格日常管理,落实工作举措。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学生日常管理。要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台账。控辍保学工作相关台账请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于2月28日前报送镇二楼办公室。

(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动态清零。各村、社区和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常态化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学校对问题学生要加强管理,耐心疏导,严防因伤害学生自尊心等造成的辍学情况。


汾阳市杏花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