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外地新入职汾阳市事业编教师能否申请人才公寓及条件的问题
来信时间 | 2025-08-15 | 回复部门 | 汾阳市委组织部 |
内 容 | 您好: 我是今年新入职汾阳职高的事业编教师,硕士毕业于211高校,想咨询一下能否申请汾阳市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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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时间 | 2025-08-18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现就您致电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汾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汾(汾办函〔2025〕5号)文件内容 第五条 人才公寓的分配使用对象:F 类 通过招才引智专项引才引进的外地优秀高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需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汾阳市人才公寓住房申请书》(见附件),其所在单位要严格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市委组织部。 若符合条件,您可按照文件填写申请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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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