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 2025-08-15 回复部门 汾阳市委组织部
内  容

您好: 我是今年新入职汾阳职高的事业编教师,硕士毕业于211高校,想咨询一下能否申请汾阳市人才公寓,需要什么条件。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时间 2025-08-18
回复内容

同志您好,现就您致电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汾阳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汾(汾办函〔2025〕5号)文件内容

第五条 人才公寓的分配使用对象:F 类 通过招才引智专项引才引进的外地优秀高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需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申请。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汾阳市人才公寓住房申请书》(见附件),其所在单位要严格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实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市委组织部。

若符合条件,您可按照文件填写申请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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