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孝梁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帅同志为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俊杰同志为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忠同志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孔令豪同志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剑国同志为市公安局贾家庄派出所所长;

范恩军同志为市公安局峪道河派出所所长;

武胜凯同志为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所长;

赵渊同志为市公安局演武派出所所长;

王福玮同志为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所长;

马花荣同志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宋燕平同志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旭东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孝梁同志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良杰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  帅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郑俊杰同志市公安局贾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文忠同志市公安局峪道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林燕同志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生科同志市公安局演武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剑锋同志市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剑峰同志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孔令豪同志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彦玮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