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6-043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孝梁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5〕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孝梁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孝梁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帅同志为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俊杰同志为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忠同志为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孔令豪同志为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剑国同志为市公安局贾家庄派出所所长;
范恩军同志为市公安局峪道河派出所所长;
武胜凯同志为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所长;
赵渊同志为市公安局演武派出所所长;
王福玮同志为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所长;
马花荣同志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宋燕平同志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旭东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孝梁同志市公安局太和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良杰同志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 帅同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郑俊杰同志市公安局贾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文忠同志市公安局峪道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林燕同志市公安局杏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生科同志市公安局演武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剑锋同志市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杨剑峰同志市公安局杨家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孔令豪同志市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彦玮同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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