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1253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15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慧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慧波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经1月15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慧波同志为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宇杰同志为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建伟同志为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任宏峰同志为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虎军同志为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镇东同志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刘慧波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秦 翊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王建华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员世宇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鑫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李依伦同志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田晋瑜同志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樊壮壮同志太和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高建军同志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建伟同志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田海峰同志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李卫萍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徐义荣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职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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