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352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4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海明等同志正式任职的决定
- 发文字号:汾政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海明等同志正式任职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3〕16号文件通知,安海明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4月24日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安海明同志正式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艳平同志正式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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