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根据汾阳市委组织部汾组干通〔2023〕16号文件通知,安海明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424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安海明同志正式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艳平同志正式任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