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5425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5〕2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9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办、中心,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单位的源头监管,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超载行为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301号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公路运输秩序和交通安全的通告》(晋政函〔2017〕72号)等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我市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排查梳理,并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审核认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排查确认的第一批75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的通 知
政策咨询: 市治超办 治超股 733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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