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5-0173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耕地保护暨2024年度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4〕3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耕地保护暨2024年度 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汾阳市政府同意,现将《汾阳市耕地保护暨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耕地保护暨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守土地管理红线底线,严格保护耕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9号)并结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对全市违法违规占地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以“长牙齿”的硬措施,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开展全面清理整治,从严查处、严格整改,确保对人、对事处理到位,违法占地问题销号清零。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全市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二、整治内容
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
三、工作任务
我市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558个,占用耕地图斑348个,耕地1267.86亩。以下按各镇(街道)涉及耕地面积由大到小排名:
1.杏花村镇102个,占用耕地图斑85个,耕地371.76亩;
2.贾家庄镇21个,占用耕地图斑16个,耕地246.25亩;
3.阳城镇53个,占用耕地图斑43个,耕地163.57亩;
4.三泉镇59个,占用耕地图斑51个,耕地103.47亩;
5.演武镇23个,占用耕地图斑18个,耕地83.46亩;
6.峪道河镇81个,占用耕地图斑36个,耕地63.36亩;
7.西河街道21个,占用耕地图斑8个,耕地58.53亩;
8.冀村镇43个,占用耕地图斑37个,耕地54.66亩;
9.肖家镇23个,占用耕地图斑13个,耕地41.08亩;
10.栗家庄镇76个,占用耕地图斑20个,耕地37.48亩;
11.文峰街道14个,占用耕地图斑5个,耕地16.37亩;
12.杨家庄镇18个,占用耕地图斑5个,耕地16.33亩;
13.石庄镇20个,占用耕地图斑10个,耕地9.03亩;
14.太和桥街道4个,占用耕地图斑1个,耕地2.51亩;
完成时限:2025年1月15日之前
四、整改方式
(一)拆除复垦。违法占用耕地不符合规划的,拆除复耕后消除违法状态;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推填土的清理复耕恢复土地原状;
(二)用地报批。符合规划的,按规定补办合法用地手续;对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可通过补办手续的方式整改。
(三)占补平衡。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要求,按期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
(四)控新治旧。对各类存量违法违规占地问题全面开展消化处置,直至问题“清零”。对于本方案印发之后产生的新增违法用地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坚决遏制增量。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顺利完成,成立汾阳市耕地保护暨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永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孟建安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建军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武胜强 市政府党组成员、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张 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宋 峰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韩志明 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杨小亮 市检察院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李智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张云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永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江鹏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
武永刚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正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兵 市林业局局长
张明煜 市水务局局长
马进斌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李继瑞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郑维忠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干部
张德民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干部
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开展全市整改工作,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部门职责
各镇(街道):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地区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任务,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整改措施,倒排工期、责任到人,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务实有序开展,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务必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执法中队核查图斑是否整改到位,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图斑所涉及的地块,提请市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图斑涉及占用地类信息使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套合结果,“三区三线”使用部批复认定的最新成果,图斑相关用地审批信息使用部审批备案库中的信息进行套合认定。
市纪委监委:负责查处行动中发现的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统筹指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各镇(街道)整改落实情况,对在整改中消极整改、弄虚作假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等。
市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受理和审理土地违法行政案件;及时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做好相关执行工作。
市检察院: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资源犯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对破坏耕地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耕地保护。
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各镇(街道)、住建等部门移送的破坏耕地案件及线索,加快案件办理,依法办理土地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犯罪;积极配合打击威胁、恐吓、防碍、阻挠办案行为,确保行政执法顺利开展。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占用土地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已开工建设但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交通运输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用地手续。要求已立项未实施建设的交通运输项目,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牵头开展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及相关问题整改。
市林业局:统筹林草生态建设,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严格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按照国家政策,稳步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占地、大中型水库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问题图斑,与镇(街道)积极配合,分门别类制定方案,核实整改,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结合河道管理职能,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市发改、教育、住建、文旅、卫体、能源等部门要建立完善共同责任机制,督促监督各自行业依法依规用地,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各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及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把整改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终身负责”要求。对202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判定为违法占用耕地的图斑,坚决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对不能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的,将在耕地保护考核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规范执法。
进一步压实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各镇(街道)要敢于动真碰硬,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台账,紧盯不放,严惩快处,坚决做到不漏一案,形成强力震慑。要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占而不补”,推动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要密切关注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明确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违建别墅、“大棚房”、“文旅古镇”、占用耕地倾倒建筑垃圾、违法占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建公墓等各类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对经判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住建、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涉刑案件移送和接收工作,坚决杜绝压案不查、有案不立、立案不结等问题,防止出现以罚代刑、一罚了之等现象。
(三)持续抓好整改,消除违法状态。
各镇(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整改方式,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唯一整改标准,建立台账、倒排工期、挂账销号,该拆除复垦的拆除复垦到位,该补办用地手续的及时补办用地手续,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直至彻底消除违法状态。对行动期间工作不积极主动、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等情形,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各镇(街道)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从严加强管控,把重事后查处整改转到加强前端管控上来,把集中整改转到日常监管上来,“零容忍”遏制新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对新增违法问题以及尚未查处到位的历史违法用地案件,一律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五)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整改成效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担当,拧紧责任螺丝,做好沟通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协同镇(街道)做好耕地恢复、违法违规用地等问题的整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共同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从严加强管控,把重事后查处整改转到加强前端管控上来,把集中整改转到日常监管上来,“零容忍”遏制新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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