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监管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主线,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夯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减少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精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各镇村设立农机安全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农机合作社、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其加强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确保无重大农机事故发生,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扎实抓好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准确理解全面履行法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组织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规范化建设,确保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准确一致。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标准,把好农业机械安全检验、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关口,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强制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拼装农业机械行为。严格农机维修行业网点管理、组织开展农机产品及维修质量调查和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行上道路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有效提升农业机械通行安全指数。

()扎实开展农机登记和安全检验攻坚。要根据摸排情况,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做好登记检验的组织动员,告知集中登记检验的时间、地点,提醒做好机具检修,督促按时参加集中登记检验,农机年检率达90%以上,无牌(含原牌证已被注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登记;对检验即将到期的,已脱检仍在用的,组织参加安全检验;对已不存在的脱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在摸排现场办理注销申请,收回并销毁作废号牌;对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无法通过检验的,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引导报废淘汰,明确告知禁止使用。

()守严把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考试关口。严格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停止核发《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鼓励和引导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技术推广机构、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要指导培训机构完善教学条件,加强教练员和学员管理,健全培训制度,明确培训机构,保障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安全,要把安全操作规则列入驾驶人培训必学课程,严格组织驾驶人考试,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掌握安全法规知识和驾驶技能。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作业场所,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主要人员,“三夏”“三秋”等主要农业生产环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着重检查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性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措施,做好拖拉机路面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路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

()持续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深入开展农机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牌无证、失效牌证、逾期未检、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一线,盯紧重点机具、重点时节、不间断地开展执法巡查,努力做到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应考尽考、严格执法的有力震慑态势。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等法律法规,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维修与保养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机手遵纪守法意识。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农民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宣传栏、固定标语、警示牌、新媒体等方式,结合农时、节假日开展安全讲座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安全素质。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公开值班和事故报告电话,拓宽事故报告渠道,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针对恶劣天气及时掌握了解农机道路交通情况,对农机事故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农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应急管理、行政审批、财政、公安、交通及各镇(街道)等单位,认真总结我市农机工作实际,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开展市、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创建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各相关部门按附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平安农机”创建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应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交通局、公安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

()完善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政策,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倾斜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

()强化责任落实。将农机安全和创建“平安农机”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列入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全面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严格追究农机事故责任。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申报材料


一、政府重视

1.政府成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文件;

2.将平安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3. 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机安全生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4.积极创新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农业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5.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乡镇、村、农机合作社全覆盖。

二、部门协作

6. 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部署“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7.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8.农业农村、公安部门定期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驾驶证发放、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三、宣传有力

9.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

10.深入开展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及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11.多种方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

四、管理规范

12.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13.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执法、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14.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治理情况;

15.重点时段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情况;

16.农业综合执法队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治理有效

17.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

18.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十四五”期间注册登记的农机检验率达到87%以上;

19.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纯运输拖拉机逐步退出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

20.全面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并公开实施方案,推行“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

2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档案材料、规范农机驾驶培训流程;

22.实施“亮尾工程”情况;

23.制定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24.规范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