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4829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4〕1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有力有效推动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现将《汾阳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全方位提升人社服务水平,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在全市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布设就业社保服务点,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依托全市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开通40项高频次、低风险的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提供经办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2025年,全面巩固提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能力,增配必要设备(配备读卡、高拍一体设备),拓展服务事项。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基层资源。把就业社保服务事项纳入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综合服务范围,为群众提供服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便民服务中心,由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党群服务中心,原则上由大学生村官兼任负责人。统筹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现有人员、场地、电脑、网络等资源,保障工作开展。
(二)突出服务供给。统一确定基层就业社保服务项目,统一优化办事流程。结合群众需求变化、人社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完善信息系统。根据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完善基层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支撑群众便捷化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四)加强协议管理。对服务点实行协议管理,市人社部门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职责以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法。
(五)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用户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解决基层和群众遇到的经办困难;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网络传输安全,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网络安全设备运行稳定,排除网络安全隐患。自助服务终端应具备操作日志记录、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功能,支持业务查询办理的可追溯。
(七)注重督导调度。严格落实省政府“13710”督办机制,按时序进度调度考评,坚持周小结、月盘点、季考评,常态化开展市对镇(街道)、镇(街道)对村逐级跟踪问效、排队督办工作,从严从实紧盯责任落地、保证实事办实办好。
四、服务网点标准
服务点要设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开为民办事的场所,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础保障标准。在固定的办公场所内,有基本的办公家具;有电脑、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自助设备仅要求行政村和社区配置);有公示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和载体;有一名或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服务项目标准。坚持从群众视角,确定“我要找工作”、“我要办社保”等基层和群众急需的服务,重点突出求职登记、职位推荐、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状态变更等高频次、低风险服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要按业务政策、依群众口味全省统一选送、统一设置。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确定就业社保服务40项。其中,就业服务19项(“找工作”类服务15项、“学技术”类服务4项);社保服务21项(“办社保”类服务18项、“用社保卡”类服务3项),服务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
(三)服务方式标准。一是提供窗口服务。利用基层现有工作人员、办公电脑和网络,加载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窗口服务,并接受群众的业务咨询。二是提供自助服务(仅行政村、社区要求提供)。通过自助设备为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对于自主操作有困难的人员提供“帮办”服务。三是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上门办、代理办服务。
五、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召开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动员大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二)在基层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点,落实服务点办事场所、人员、电脑、网络等,并将情况按附件2要求报市人社局。与所辖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我市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市级业务骨干,将《用户申请(变更)单》报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三)完成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录账号和权限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四)组织我市业务骨干参加省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50%的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五)100%完成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组织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按要求进行。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开始正式运行,并将验收情况报市人社局。全面兑现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工作的资金补助。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七)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完成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六、资金保障和设备采购
(一)就业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就业政策宣传进行补助。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服务点测算数量下达,后续年度就业资金补助根据实际服务点数量下达,补助标准为每个服务点1500元/年。
就业补助资金下达后,财政、人社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支持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网络运行和宣传。市人社局每月统计汇总资金执行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吕梁市人社局。
(二)设备采购资金。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为行政村(社区)服务点配置1台自助设备。
自助设备配置按照“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督促指导、县级牵头落实、社区村管理使用”的原则实施。省级统一组织采购,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并支付货款,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服务点数量分发至各镇(街道)、行政村及社区。
全省自助设备配置工作全部完成后,按省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资产划转。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是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是打通就业社保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我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及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3。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负责本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总体组织实施,推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具体工作;人社部门负责业务督导、情况收集、监督检查以及部门间协调联络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采购指导、资产划转、绩效评价等工作;镇(街道)要统筹协调乡村两级人员、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高标准保障就业社保服务点运行。
(三)注重工作效。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推送、张贴海报、互动体验、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扩大知晓度,推动服务深入开展。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服务点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确保基层受理的业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反馈,确保基层群众在办理就业社保业务中感受到便利和实惠。
附件:1.服务事项清单(40项)
2.服务点情况及工作任务调度表
3.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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