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4754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办、局,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汾单位:
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贾永祥 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孟建安 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规划、矿产资源、政务公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能源、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人民武装、外事、防震减灾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能源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侨联、市消防大队、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残联、汾阳石化(油)公司、汾阳供电公司、煤运公司、输变电工区。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蕊霞 副市长:负责商贸服务、对外贸易、招商引资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促进外来投资局)。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宝启 副市长: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族宗教、广播电视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文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华书店、山西医科大汾阳学院、市科协、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研究室)、市档案馆、市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山西大学杏花村学院(山西酿造产业研究院)、山西电影学院汾阳教学实训基地、汾阳医院、市红十字会。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建军 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主管市公安局。
分管:市司法局(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市信访局、市交警大队。
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驻汾武警部队、汾阳监狱。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万伟 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科技、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开发区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保险、劳动竞赛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市工信和科技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市城联社。
联系: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汾酒集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烟草公司、汾阳移动公司、汾阳联通公司、汾阳电信公司、线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汾阳监管支局、各金融保险机构、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汾阳市管理部等中央、省、市驻汾单位。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二利 副市长: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财税、审计、统计、交通运输、国省道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地方协调、铁路建设地方协调、邮政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数据局、市国防动员办、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项目推进中心。
联系: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汾阳调查队、公路段、省汽运集团汾阳公司、吕梁高速公司、汾平高速公司、交通运输执法局、汾阳火车站、汾阳邮政公司等中央、省、市驻汾单位。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胜强 党组成员:协助贾永祥市长做好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协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协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映楠 市政府三级调研员:协助贾永祥市长做好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供销及协管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
协管: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
联系:经作所、汾西矿务局林场、白虎岭林场、市气象局。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 义 办公室主任: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协助贾永祥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刘慧波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李蕊霞副市长、王宝启副市长、任万伟副市长处理日常工作。
张燕军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孟建安副市长、李建军副市长处理日常工作。
王永贵办公室副主任:协助路二利副市长、武胜强党组成员处理日常工作。
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单位包含其下属和归口单位。市政府成立的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本通知明确的分工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此文件属行政机关的内部人事管理类信息,不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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