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汾阳市构建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7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构建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试点要求,持之以恒做好全面深化改革这篇大文章,以改革的高度、速度、深度,有效发挥我市民间资本雄厚优势促进转型发展,就构建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非禁即入”“非限即入”、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尊重民营企业投资意愿,突出激活民间投资和提升民营经济质效这一主线,聚焦统筹谋划、项目质量、比较优势、营商环境“四个要件”发力,促进民间投资扩规模、优结构、提质效,在强化实践探索中总结提炼长效机制,在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中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推介领域

推介项目可以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或者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其他项目。

(一)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3类:一是已列入国家、省和市级重大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以及区域规划中的建设项目;二是已列入年度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中的项目;三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文件中的项目。

(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白酒、焦煤、能源、固废利用、医药等工业经济产业链;生猪、肉牛、小杂粮、核桃等农业产业链;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旅康养等服务业产业链,含政府谋划布局和招商引资或企业有意愿引入新投资者的产业项目。

(三)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有明确的向使用者收费渠道和方式,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满足合理投资回报,政府不承担任何运营期补贴支出责任的项目。

不属于以上三类,但符合推介条件的有关项目,归类为其他项目。

三、推介条件

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可以是已开工在建的项目、未开工计划新建的项目、已建成需存量资产盘活的项目,可以是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投资调控、产业政策以及行业管理规定等,不得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

二是项目完成立项赋码,其中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计划新建项目有一定前期深度、预计一年内可落地建设,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具备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和股权的条件。

三是投资回报机制明确,项目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原则上不纳入推介。项目回报机制包括纯市场化经营、完全使用者付费(仅针对特许经营项目)、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其他。

四是项目单位愿意向民间资本推介,确有引入民间资本的意愿,知悉推介相关事宜。

四、参与方式

鼓励推介项目以多种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包括民资100%持股、特许经营、民资控股、民资参股、代建、委托运营或其他等。

五、征集研判

成立汾阳市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由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构建横向联动、上下贯通、常态入库、有进有出的项目征集管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依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储备库,广泛征集优质项目入库。重点围绕三大领域,且可形成实物投资量、具有一定收益回报的项目进行征集。其中,各职能部门、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重点梳理征集本行业市本级及其它拟公开推介的优质项目,各镇(街道)梳理征集本辖区拟公开推介的项目,形成推介征集项目清单。

工作专班及时组织技术专家组、政策审核组和服务保障组,围绕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甄别研判。坚持以高质量转型发展为方向,以绿色低碳为底线,注重一定规模和质量效益,对征集回来的项目充分筛选,优中选优,体现“两个更加突出”,一是聚焦产业链,结合特色专业镇建设,更加突出符合我市产业规划发展、具备一定前期基础的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项目;二是紧扣民间资本关注行业和投资领域,抓住政策机遇,问需于民,更加突出可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收益回报好、社会效益高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民生项目。经综合研判,形成推介发布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鼓励民间资本以参与建设、股权投资、合作经营、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需要向民间资本融资的重大项目,市政府可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线下定向推介。

六、推介方式

充分运用项目库和项目清单,重点采取九种方式,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

(一)规划会议引领推介。坚持把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统一规划,把向民间投资推介项目列入专项规划,对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列出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

(二)公开发布集中推介。对入库的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开发布。全市每年集中开展四批项目发布活动(每季度公开发布一批),同时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不定期在特定行业领域、各职能部门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专项推介活动。

(三)网络平台随时推介。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设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专栏,公开发布入库项目清单,方便投资主体随时查阅,推动项目推介常态长效。

(四)量身定制入企推介。成立工作专班,对规模大、效益好、实力雄厚、前景广阔的集团企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企业家进行深度交流,根据企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延链、补链、强链、升链的思路,为企业量身定制项目推介方案,引领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五)学习考察外出推介。组建招商引资工作专班,赴发达地区招商引资,要瞄准先进制造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组织相关民营企业家实地考察学习,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向我市民间资本推介引进转型发展好项目;同时精心绘制招商图谱、招商地图,常态化长效化抓好学习考察外出推介。

(六)科技成果转化推介。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推介转型发展重点行业专利技术,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和知识产权服务。开展“校企双走进活动”,组织专家走进企业,组织企业走进院校,精准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点对点开展合作,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项目库,加强多方联系沟通,搭建校企合作桥梁,推动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由企业对接承接、转化落地、投产达效。

(七)专业园区吸引推介。结合特色专业镇建设,突出产业功能,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生态链融合发展,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坚持集约化发展,加强入园项目论证把关,提高投入产出效益,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集群化招商,强化“链主”企业作用,着力招大引强,集聚配套企业,做好延链补链、强链、升链文章,吸引民营经济入驻园区。

(八)重大项目合作推介。对投资数额大的“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梳理筛选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通过融资、合资、合作、承包、委托以及BOTTOT等方式,充分吸收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建设,更好发挥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九)会展活动宣传推介。持续举办好中国·杏花村国际酒业博览会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性、国际性会展,印制发放民间投资项目推介宣传册,提升推介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前来洽谈合作,提升招商引资实际成效。

七、服务保障

(一)做好前期服务。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要主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前期酝酿对接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跟踪随访,及时掌握企业融资意愿,主动送政策、送项目、送服务推动项目储备、项目签约;强化用地保障,充分落实产业用地支持政策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推介项目土地供应打造共享共用涉企政策“一站式”平台,统一归集、发布各级涉企政策、惠企政策落实五有套餐,当好企业“店小二”,建立靠前服务、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的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手续办理深化拓展“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成果,提升系统集成水平

(二)领导包联推进。建立“包联领导+项目专班+业务专组+重点促进”机制,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包联推进;成立包联领导任班长,专班召集人、专班人员等组成的项目推进专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职能部门成立服务企业专组,配合解决项目推进的问题和困难;制定项目推进工作计划,落实清单化、网格化、责任化推进要求。

(三)畅通沟通渠道。搭建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市工信局要定期收集并反馈民间投资问题;市工商联要明确一批定点联系的民营企业、定期开展民间投资深度问卷调查,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招投标不公正待遇等重点问题线索,并加快推动解决这些困难问题,形成问题线索“收集—反馈—解决”的闭环管理机制。

(四)全程跟踪督办。政府督查室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项目入库推介、签约审批、建设推进、投产达效等环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坚持面对面、点对点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验收销号,保障项目快审批、快建设、快竣工、快达效。统计部门要定期与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对接,及时梳理、跟踪签约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入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包联专班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入库资料齐全、内容详实、真实有效。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吃拿卡要、阻工扰工、违法建设等行为,切实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淤点、难点。

、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深刻认识向民间投资推介项目、激活民间投资的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分解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二)强化融资服务。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利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

(三)规范民间投资。统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市场准入要求,并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综合管理,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运营高效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支持。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鼓励引导促进民间资本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典型项目和成功案例,释放政府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强烈意愿,营造重商、尊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附件


汾阳市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工作专班


一、组织架构

组 长:贾永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孟建安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李蕊霞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白继红 市政府副市长

王宝启 市政府副市长

李建军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任万伟 市政府副市长

武胜强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市政府党组成员

张映楠 市政府三级调研员

马 文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李树盛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成 员:张 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宁 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忠 市发改局局长

李智平 市统计局局长

何 雄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云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路进春 市工信局局长

司海滨 市能源局局长

栗振斌 市教科局局长

杨丽春 市文旅局局长

任正业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兵 市林业局局长

张明煜 市水务局局长

王兆龙 市商务局局长

任淑宏 市卫体局局长

吕佩锋 市交通局局长

牛晓敏 市民政局局长

刘国桥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

杨育智 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牛晓刚 市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成员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教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工商联、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建忠同志兼任。领导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办公室工作。

1.民政、矿场资源、防震减灾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孟建安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民政、矿场资源开采、防震减灾等行业的项目的推介工作。

2.招商引资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李蕊霞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等

主要负责对接招商引资项目的推介工作。

3.交通铁路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白继红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交通、铁路(集运站和专运线)等行业的项目推介工作。

4.科技文体、医疗保障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王宝启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市卫体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等行业的项目推介工作。

5.工信、能源、开发区、专利成果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任万伟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杏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专业镇项目、工业、能源和开发区等行业项目及知识产权和专利成果的推介工作。

6.城建、环保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武胜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城市建设和环保等行业的项目推介工作。

7.农业、水利、气象等项目推介工作小组

分管组长:张映楠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

主要负责对接水利、农业农村、气象等行业的项目推介工作。

二、工作机制

建立工作专班牵头抓总、小组板块化推进、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项目推介小组汇报推介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审定重要政策。

2.专班办公室对全市推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分析研判项目建设形势,检点落实工作专班的安排部署,协调跨部门、跨镇(街道)事项。

3.各工作小组全面掌握所管领域推介项目进展,积极谋划储备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按照省市级有关推介要求按时报送推介项目所需相关资料,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困难问题,专题例会情况要及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

4.市政府每季度召开推介项目专题推进会议,对本市级向民间资本推介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研究协调本市权限范围内问题,提出需省、市级层面解决问题事项。

5.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建立专项协调机制,做好本领域推介项目的梳理、协调、指导、推进、服务等工作,及时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业务事项。

6.每个工作小组每季度要储备3个以上推介项目,并指定一名联络员与发改局对接,统一报送组内推介项目。每季度会对推介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7.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形成定期督查专报,并汇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8.工作专班组成人员根据市领导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自行调整,市政府不再发文。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构建常态化向民间资本 推介项目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