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汾阳市村庄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27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村庄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晋自然资办发〔202223号)、《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第一次修订)》(晋自然资发〔20234号)、《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18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1100号)和吕梁市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应编尽编原则,立足地区自然地理格局和资源禀赋,科学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规划层级

详细规划工作包括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和详细规划编制两部分内容。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规划传导的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包括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三、目标任务

(一)划定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1100号),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要求全域覆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功能需求,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要求划定全域覆盖、边界闭合、上下贯穿的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有效承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的传导。

(二)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已编:自然资源局于2021–2023年共编制19个实用性村庄规划,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批复实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时再进行修改完善入库备案。

待编:剩余未编制村庄规划具体结合用地需求(已上规委会项目、政府储备项目、卫片执法项目、医疗卫生专项债券项目等)确定实际采购的数量和时间;结合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编制单元划定工作统筹推进。

(三)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鉴于新旧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开发边界、坐标体系、底图、控制指标、编制依据等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吕梁市202310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需重新编制中心城区详细规划。

(四)编制开发区详细规划

根据政府划转职能的文件精神,详细规划及规划许可均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和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开发区、财政局、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务局、交通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现代农业服务中心等多部门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和国土空间编制领导组为基础,不再另行出文。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发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规划和详细规划技术指导、论证评审、规划备案等。

杏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村庄规划和详细规划采购及论证评审、规划报批、规划备案等。

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组织辖区内会议、村级审议、规划报批、公告公示等。

(二)落实经费保障

我市辖区内共有166个行政村、32个社区。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31100号),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要求全域覆盖,除已编制的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剩余145个行政村未编制。市政府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并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社区详细规划后期结合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编制类型(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与计费标准(按个或按面积计费)。

(三)提升工作质量

按照相关文件和指南要求,组织准备、调研分析、规划论证、村级审议、公开公告等程序,扎实开展编制工作;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批复实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时进行修改完善入库备案。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村庄规划及详细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