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3334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30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村黄土崩塌灾害教训,举一反三,现将《汾阳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及吕梁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吕梁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吕地灾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柳林县穆村镇康家沟村黄土崩塌灾害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我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基本原则,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思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通过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我市地质灾害隐患底数,进一步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解决、整改,显著化解地质灾害风险,坚决杜绝有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发生。
三、排查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冻融期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
四、排查重点
(一)重点排查区域(石庄镇、三泉镇、杨家庄镇、栗家庄镇、贾家庄镇、峪道河镇、杏花村镇)
1.高陡边坡:要对高度大于8米、坡度大于45度且安全距离小于1.5倍坡高的黄土高陡边坡开展全面排查。
2.削坡填沟建设区:包括山区削坡填沟建设的居民聚集区、靠山移民房以及周边居民点等。
3.人口密集区域:主要包括城镇结合部、边山学校、卫生院、养老院、旅游景区景点等。
4.工程建设项目区:主要包括边山在建工程、临时工棚区、工矿企业区等。
5.道路沿线:主要包括铁路沿线、国道省道、镇村道路、临水临崖路段、隧道出入口等灾害易发路段等。
6.各类新建房、自建房等。
(二)排查内容
1.排查各重点区域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既要对在册的隐患点全面排查,也要注重发现新的风险隐患,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纳入隐患点管理。
2.排查各类边山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项目建设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否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报告的意见建议进行施工。
五、整治措施
结合排查工作实际,对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分类处置。
(一)避险搬迁。对地质灾害风险高、工程治理难度大、群众疏散困难的区域进行避险移民搬迁。
(二)工程治理。对避险搬迁确有困难,但具备治理条件的,通过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自行治理的方式开展工程治理。
(三)紧急避让。对于暂不具备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条件,但险情严重的区域,要果断采取措施,撤离受威胁人员。
(四)监测预警。加强对各类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积极申请安装监测预警设备,同步做好已安装设备的巡查和保护,同时不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1月30日-1月31日)。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整治人员安排、工作责任等。
(二)全面排查(2月1日-4月30日)。各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对新排查出的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配套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设立警示标志和撤离路线。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指派专人每天下午4:30前将排查情况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政府大院东楼301室),办公室汇总后于下午5:00前报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汾阳市委办、政府办。(联系人:范智鹏 15935080502 邮箱:fysdzzhfzldz@163.com)
(三)集中整治(4月1日-4月30日)。各镇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按照分类处置措施,形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整治要求、整治措施,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治难度大、工程量大的风险隐患,要做好预警监测和人员撤离。
七、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相关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
镇、村两级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具体单位,要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督促村级监测人或受威胁单位及群众进行隐患点日常监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隐患排查等工作,拟定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作、发放“两卡”即:“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好本辖区内群测群防有关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及时开展隐患排查、防范治理、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应急局:要组织开展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工作,做好矿山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开展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容易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并及时整改到位。
交通局及吕梁高速、铁路等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公路、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进行排查,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加强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因修筑公路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予以治理。对公路两侧易于发生崩塌的路段,应及时设置坡面防护系统,确保公路安全。
水务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主要河道和水库(坝)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易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且险情征兆明显的,必要时协调镇政府应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
能源局:要针对煤矿井口、工业广场附近滑坡、崩塌以及矿区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责成矿山企业及时制定相应监测防范措施进行治理和防范。
住建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教科局、文旅局:要组织对学校周边、文化景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边山区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明确职能分工、强化目标责任依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之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风险评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各类项目建设、建房要科学合理选址,未经批准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建设。易发区工程项目建设前,要按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意见建议施工,对未开展评估或未按照评估意见擅自施工的项目,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扎实有效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查任务。要坚持“点面结合、专群结合”,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空白。要积极加强宣传培训、避险演练,不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防灾能力和群众的识灾避灾意识。
(四)严格督查问责。市政府将组织专人对各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地质灾害防治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地质灾害造成有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统计表》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日期: | ||||||||||
镇 | 在册隐患点数(处) | 排查隐患点数(处) | 新增隐患点 | 备注 | |||||||
排查中新发现隐患点(处) | 威胁人员 | 威胁财产 | 已整治 | 未整治 | 涉及高陡边坡 | 涉及自建房 | |||||
备注:表中填写累计排查数,每天下午4点30分前将当天排查情况报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政府东楼301办公室)。 |
【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