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管委会:

《汾阳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行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政办发〔2022〕7号)和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吕梁市“四大战略”,按照汾阳市“一三五”实践路径,通过“搭平台、创载体,强要素、保支撑,建机制、优服务”,培育孵化一批、扶持壮大一批市场主体,推动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中小微企业“枝繁叶茂”、大型企业“顶天立地”,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助推汾阳经济转型升级。到“十四五”末,全市市场主体数量由“十三五”末的3.875万户增长到7.75万户,实现市场主体倍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2022年的目标任务是: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增长20%,净增0.877万户,达到5.262万户以上,单位新增市场主体对全市GDP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全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为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提出以下具体工作任务。

一、实施“七大培育行动”,筑牢强劲发展动能

(一)实施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到2022年底,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

1.做优做强白酒支柱产业。配合汾酒集团加快推动2030技改、1万吨原酒产能和5.88万吨原酒储能3个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晋商3000吨、汾河5000吨、芦清王10000吨等白酒生产项目建设,有效扩大白酒产能。支持竹叶青、瓮头青酒庄等保健酒、养生酒项目建设。加快推动贾家庄村包装产业园项目和昌锦包装项目开工建设,推动贾家庄观宇玻璃上马二号窑炉项目,围绕酒缸、酒瓶、酒盖、酒盒、纸箱等配套产品,年内力争引进1-2个亿元投资额以上的白酒包材企业。

牵头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杏花村镇、贾家庄镇等相关单位

2.推动煤焦、橡胶、网架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龙山、龙峰、正升三座煤矿智能化改造步伐,争取在年底实现联合试运转。推进金塔山10万吨LNG项目建设,推进山西焦煤138万吨和东辉128万吨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金塔山二期焦炉干熄焦及余热发电改造。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发改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等相关单位

(2)开展橡胶产业高质量发展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橡胶产业绿色集群化发展。支持丰源网架与太原理工大学校企合作等升级创优项目培育,组织钢结构企业申报“山西精品”品牌。

牵头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联社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等相关单位

3.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材料、非常规天然气、新能源、新能源汽车、5G、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单位

(二)实施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培育晋龙等5家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支持汾都香多功能储存库、金土地15万吨有机肥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探索推进产业“链长制”,依托迅达等龙头骨干企业当好“链主”,打造特优农产品加工全产业链条。建设2个以上特色农业园区。实施“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提升“汾州小米”“汾州核桃”“汾阳酿酒高梁”等品牌知名度,打造更多“汾字号”全国知名品牌,推动特优产品走出山西、走向全国。到2022年底,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其中:农业合作社增加5%,达到1180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各镇(街道)

(三)实施服务产业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聚焦现代物流业、现代会展业、电子商务业、现代商贸业等四大现代服务业,全力推动高端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到2022年底,服务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

1.推动商贸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活动,提升区域公共品牌“汾享杏福”知名度。依托“中国淘宝镇”杏花村镇打造区域电商品牌,发展直播经济、网红经济,培养一批本地带货主播。布局打造鼓楼底特色商业街区。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招引品牌首店、新产品首店。推广“中国厨师之乡”品牌,挖掘整理汾阳餐饮独有元素,培育发展具有汾阳特色的餐饮连锁品牌店。推进利用外资增量提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引进外资项目落地汾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打造山西快递物流区域中心。加快数字供应链等物流集聚区建设,推进杏花村、三泉“一东一西”两大物流基地建设。支持汾阳快递物流企业集群化发展,打造三晋快递科技小镇示范样板。借助挂车改装产业优势,吸引新能源运输车企业来汾建厂办企。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杏花村镇、三泉镇等相关单位

3.推动酒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山西杏花村酒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清香大道、汾酒大道及两侧立面改造任务,实施青银高速两侧绿化彩化和市域门户节点的景观提升工程。推进市博物馆和酒源数字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启动杏花春馆、演艺中心等配套项目建设。创优做精杏花村、贾家庄两个4A级景区。利用栗家庄、贾家庄、上林舍等旅游资源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进文湖景区提质完善工程。创建2个吕梁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1个“黄河人家”。继续举办好世界酒文化博览会,举办醉美杏花节、红高粱节、封藏大典、祭酒仪式等特色酒文化活动,推动会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杏花村镇、贾家庄镇、峪道河镇等相关单位

(四)实施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落地稳增长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数量增长20%。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五)实施个体工商户培育行动。实时监测分析个体工商户退出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税费、房租减免政策,主动提供信息、咨询、用工、融资等方面的服务,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反映的问题困难,坚决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开展金融专项服务个体工商户工作,推进商户信息共享,优化信贷服务方式,力争2022年底前投放贷款0.5亿。市区统筹规划设置便民经营点,落实“721”工作法,引导流动商贩集中定时定点经营,为城市“烟火气”营造商业氛围,方便群众生活,促进市场繁荣。到2022年底,个体工商户增加20%,达到4.17万户。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人行等相关单位

(六)实施镇(街道)辖区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依托辖区内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引进培育新兴产业,不断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和竞争力。到2022年底,各镇(街道)要完成市场主体培育数均增加20%。

牵头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开发区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经济圈发展动向,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制造、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等行业领域开展长板招商、以商招商、以企引企。通过滚动实施“三个一批”活动,推动优质项目落地生根,支撑开发区市场主体实现倍增。到2022年底,“四上”企业数增长20%以上。

牵头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二、开展“七大提升工程”,集聚硬核发展支撑

(八)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提升工程。聚焦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规模集群发展,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等,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提升规上工业企业竞争力。2022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净增11户以上,不断提升单位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对GDP的贡献率。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能源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

(九)开展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提升工程。鼓励建筑业企业优化整合,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对产值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进档奖励。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规范房产中介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2年,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升级2家。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十)开展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提升工程。着力打造和引进一批现代物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现代金融、会展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全力推动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服务业、居民和家庭服务产业、房地产业、平台经济和分享经济、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产业、人力资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2022年实现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净增2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体局、市教科局、人行、银保监组等相关单位

(十一)开展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提升工程。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培育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内外市场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商贸流通企业,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加强跟踪培育,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对首次入统的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实现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净增20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十二)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工程。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加快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户、科技型中小企业5户,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   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4户。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十三)开展外贸企业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利用“贸易+制造”“贸易+研发”“贸易+服务”“贸易+消费”等模式,实现创新提质发展。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支持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注册落地,推动外贸企业上规模、强实力。对首次出口额破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22年新增外贸企业2户以上,培育有实绩的外贸企业达到11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十四)开展挂牌企业提升工程。贯彻《汾阳市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大力推动企业规范化改制,加快建设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优化入库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推动一批科创企业、新经济及新业态企业上市挂牌。2022年力争新增挂牌企业2户以上。

牵头单位: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三、搭建“九大平台载体”,构建优质发展空间

(十五)打造开发区建设升级版。落实吕梁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化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制定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和税收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开发区转型发展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的产业集聚作用,筑巢引凤,把开发区打造成配套齐、环境美、政策优、服务好的市场主体培育集聚区。

牵头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十六)加快建设“双创”平台。强化“双创”基地建设,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省级及以上“双创”平台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品牌化,支持与专业化园区结对发展,为更多的市场主体培育提供优质平台。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教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十七)规划建设各类城市公共空间。在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布局商业区、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支持创建示范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等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十八)打造高质量楼宇经济。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集体合资形式组成联合投资体建设经营民营经济大厦,给予相应用地支持。引进各类企业设立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十九)打造城市便民经营集聚区。完善居住社区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商业设施,以“家门口的智能生活便利超市”为理念,打造“10-15分钟便捷生活圈”,市区建成便民超市1个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二十)布局建设乡村e镇。建设一个乡村e镇示范镇,将电子商务与文旅、农业、工业等特色资源全面融合,并配套物流、金融、培训等服务,建设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杏花村镇

(二十一)打造特色专业镇。围绕白酒、核桃、小米、长山药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小镇,培育“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开发潜力产业产品,推动特色专业镇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

(二十二)建设文旅康养小区。依托贾家庄景区、峪道河景区、杏花景区、文湖景区等建设文旅康养小区,集聚星级饭店、精品民宿、餐饮、文创、康养等方面的市场主体,实施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市财政资金补助、重大文旅项目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单位

(二十三)打造产业链平台。重点围绕白酒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打造若干重点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当好“链主”,以商招商、以企引企,对提高了本地相关产业配套率的“链主”企业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牵头单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四、强化“九大要素保障”,厚植优沃发展土壤

(二十四)提供金融支持保障。配合推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扫保机构一体化运营,完善融资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推动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推动普惠金融创新,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双增”目标。用好企业上市倍增投资基金,助力我市企业实现上市“倍增”。

牵头单位:市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工信局、银保监组、人行等相关单位

(二十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实行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优化退税流程,实现多元化退税方式,推行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免申请退税”。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二十六)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对重点企业落户按规模分档奖补。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补助“链主”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市场主体。奖励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扶持补贴创业人员。全面拓展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科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二十七)提供高质量用地保障。全面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按照国家占补平衡政策,积极在省级土地指标交易平台购置补充耕地指标。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出让“标准地”宗数占工业用地的比重不低于80%。科学设置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等四大类指标,完成“标准地”地块“七通一平一围墙”(道路通、给水通、电通、排水通、热力通、电信通、燃气通、土地平整及围墙搭建)等工作,让企业“拎包入住”。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单位

(二十八)科学统筹排污能耗。合理分解年度双控目标,指导企业合理测算新上项目用能,推动排污总量指标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环保产业和重大项目等效益更好的领域和企业倾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单位

(二十九)优化环评流程。进一步拓宽项目环评承诺制改革试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加强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手续,简化排污许可管理,科学化执法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单位

(三十)强化科技创新支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分等次予以奖励。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分等次一次性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大力培养“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奖励力度。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市教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三十一)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探索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范围,加快办理进度,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修复后即可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三十二)推行柔性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九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局队合一”体制,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完善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告知教育,引导承诺整改,施行首次免罚。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卫体局、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五、完善“六项服务机制”,打造优质发展环境

(三十三)惠企政策“掌上办”。推广运用“吕梁政企通”APP,梳理归集统一发布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清单,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平台注册,完善一企一档、一户一档功能,精准推送政策信息,实现奖补类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建立政策评估、修改机制,畅通企业政策反映渠道,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政策,及时调整完善。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

(三十四)市场准入宽松易。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面前“人人平等”。研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生态保护修复、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解决“准入不想入”、“准入门槛高”、“准入后推进难”问题。放宽准入,梳理推出一批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建设的项目清单,推动民间投资占比大幅提高。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十五)政务服务便利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张表单、一个环节、0.5天、0成本,推广市场主体开办智能审批,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综合应用。实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持续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清理工作。深化“证照分离”“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模式。升级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全代办”服务,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完成全流程审批服务不超过80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住建局,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有关单位

(三十六)入企服务常态化。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建立政府和企业沟通对话机制,举办嘉年华活动,实现今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用好12345营商环境热线,常态化受理、归集、交办、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联等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十七)工作推进机制化。把市场主体倍增作为“一把手”工程,市政府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局,组建5个工作小组,从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共抽调20人集中办公,市财政局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细化改革任务,出台配套实施方案,形成“1+N”工作落实机制。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大事项纳入“13710”督办。严格实行月通报、季评估、年考核,对各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政策落实进行考核排名。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三十八)宣传引导精准化。各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及成效,让市场主体倍增和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广而告之、深入人心。要精准开展入企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解读、点对点答疑,让市场主体熟悉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要把市场主体倍增的好政策作为招商引资的靓丽名片,让外来客商和重点招商对象知晓政策,加大投资力度。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政策解读:【图解】关于印发汾阳市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