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1648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2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汾政办发〔2021〕43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三泉镇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
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通过山西交控汾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征收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土地进行了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级。根据此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组织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制了征收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被征地乡镇:三泉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
四、征收范围:三泉镇坂峪村、东贾壁村、段家庄村、郭家庄村、李家街村、南垣村、聂生村、仁道村、西贾壁村部分集体土地(以勘界报告为准)。
五、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46.8714公顷,(耕地33.1144公顷,园地1.1840公顷,林地0.0579公顷,其他农用地3.5666公顷,建设用地1.9405公顷,未利用地7.0080公顷)部分土地为集体所有,剩余土地已承保到户。
六、征收目的:该项目拟用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汾阳市段)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七、补偿标准金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汾阳市丘陵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51.112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40.8900万元/公顷(坂峪村、东贾壁村、李家街村、南垣村、仁道村、西贾壁村),汾阳市平川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3.375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50.7000万元/公顷(段家庄村、郭家庄村、聂生村)。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由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户。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