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街道办事处,市相关单位:

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标准依法执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0

(此件公开发布)

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征地补偿方案


为确保永和大街西延道路工程等建设项目依法顺利推进,规范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地单位、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政府主导、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补偿、合理补偿的原则。

二、征收土地范围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涉及大向善、小向善两个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119.2035亩。

(二)征收土地四至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征收土地现状

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为确权到户的土地,地上有附着物等,具体内容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确认的土地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目的

征收土地用于居住用地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系公共利益需要。

五、征地补偿实施主体

由西河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六、征地补偿安置对象

征地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以及青苗、树木等。

七、征地补偿期限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031日,携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至西河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等征地补偿事宜。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一)本次征地补偿全部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进行。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征地区片的Ⅲ城区,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每亩7.1148万元。临时占地部分按每年500/亩补偿。

(三)经济树木、绿化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2021年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工程树木苗木补偿价格表》(附件)执行。

(四)玉米作物按1000 /亩予以补偿、蔬菜作物按3000/亩予以补偿。

(五)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汾阳市杏花村酒文旅小镇建设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汾政办发〔20206号)执行。未列入的农户水井房、看守房、水窖、地下管道、出水口等地上、地下构筑物,参照市场标准,结合客观实际,由西河街道办与被征地户协商议定。

(六)除上述补偿标准外所列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种类外,个人、单位的合法住宅、房屋、厂矿以及电力、通讯等设施设备依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价予以补偿。

(七)自征地公告下发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补偿。

(八)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青苗等,如有权属争议、债务纠纷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待争议完全解决后,经各当事人持相关依据(如调解协议、判决书等)共同申请,再行补偿,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拆、拒搬,影响工程建设。

九、社会保障

按照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汾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汾政办发〔202030号)执行。

十、征地补偿方案公告

(一)公告范围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分别在大向善社区和小向善社区范围内进行公告

(二)公告方式

1.在社区公告栏、主要街道路口、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等场所进行现场张贴公告。

2.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群、QQ群等其他方式公告。

(三)公告时间

自张贴或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三十日。

(四)公告内容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内容除包括本征地补偿方案外,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十一、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单位和个人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按期拆除或清除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构筑物和青苗,按期搬迁。在征收过程中,对无理取闹、阻挠、妨害征收人员正常工作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二)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征收。

(三)各职能部门、机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为征收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永和大街西延工程项目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本办法由西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工程树木苗木补偿价格表




附件


2021年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工程

树木苗木补偿价格表

名称

规格(cm) (H:高度、Ф:胸径)

单位

补偿单价

(元)

备 注

花椒树

Ф6-6.9

95

1、定值:亩均45棵左右;超过定植数一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70%计;两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50%计;三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30%计;四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20%计。

2、在主栽树下间套定植苗木,定价按第一条亩均定植比例执行,价格按补偿单价70%计算标准执行。

Ф16

300

花椒苗

H≥1

1

杏树
山楂树
柿子树 枣树
樱桃树

Ф<2

10

Ф2- 2.9

20

Ф3-3.9

38

Ф4-4.9

55

Ф5-5.9

73

Ф6-6.9

90

Ф7-7.9

110

Ф8-8.9

125

Ф9-9.9

145

Ф10-10.9

160

Ф>11

230

Ф>28

600


名称

规格(cm) (H:高度、Ф:胸径)

单位

评审单价

(元)

备 注

核桃树

Ф2.1-3

20

1、定值:亩均45棵左右;超过定植数一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70%计;两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50%计;三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30%计;四倍所有树木统一按补偿价20%计。
2、在主栽树下间套定植苗木,定价按第一条亩均定植比例执行,价格按补偿单价70%计算标准执行。

Ф3.1-4

55

Ф4.1-5

60

Ф5.1-6

73

Ф6.1-7

90

Ф7.1-8

110

Ф8.1-10

145

Ф10.1-12

180

Ф12.1-16

320

Ф16.1-18

360

Ф18.1-20

430

Ф20.1-23

480

Ф23.1-26

530

Ф26.1-30

630

Ф36

780

核桃苗

嫁接苗H80cm

3

每亩不超过6000株,超过定值数,所有苗木统一按补偿价70%计。

嫁接苗H50cm

3

实生苗

1



名称

规格(cm) (H:高度、Ф:胸径)

单位

评审单价

(元)

备 注

国槐

Ф2.1-3

10


Ф3.1-4

23

Ф4.1-6

35

Ф6.1-8

80

Ф8.1-10

160

Ф13

170

Ф15

220

Ф20

280

Ф30

350

榆柳树

Ф6-7.9

7


Ф8-9.9

10

Ф10-14.9

15

Ф15-19.9

25

Ф30

75

Ф40

75

侧柏

H>300

20


桑树

Ф2

12


臭椿树

Ф3

3




名称

规格(cm) (H:高度、Ф:胸径)

单位

评审单价

(元)

备 注

定植白皮松

H50-60

7

1、定值:1.0米以下每亩不超过660株;1米至2米每亩不超过165株;2米以上每亩不超过100株;超出一倍、两倍、三倍、四倍的部分分别按照补偿价的70%、50%、30%、20%计算。

2、在主栽树下间套定植苗木,定价按第一条亩均定植比例执行,价格按补偿单价70%计算标准执行。

H61-80

12

H81-100

15

H101-120

20

H121-150

30

H151-180

50

H181-210

70

H211-240

90

H241-270

160

H271-300

220

H301-350

260

H351-400

320

H401-450

380

H451-500

500

H>501

580

白皮松苗

杯10*13 H>20

2


H60以上

3

定植油松

H121-180

25

1、定值:1.0米以下每亩不超过660株;1米至2米每亩不超过165株;2米以上每亩不超过100株;超出一倍、两倍、三倍、四倍的部分分别按照补偿价的70%、50%、30%、20%计算。
2、在主栽树下间套定植苗木,定价按第一条亩均定植比例执行,价格按补偿单价70%计算标准执行。

H201-250

45

H251-300

90

H301-350

180


政策解读:【图解】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汾阳市永和大街西延道路工程建设 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西河街道办公室    电话:722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