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市政府审议批复〈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二次管网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的申请》(汾住建请字〔2024〕161号)已收悉,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二次管网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和《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二次管网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二次管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