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896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5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 集中供热项目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 评价工作方案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13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 集中供热项目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 评价工作方案的批复
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市政府审议批复〈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的申请》(汾住建请字〔2024〕160号)已收悉,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和《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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