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汾阳市人民法院改扩建方案>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4214号)及对应文本图册收悉,原则同意《汾阳市人民法院改扩建方案》。请你局做好规划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此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9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