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汾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4]130 号)已收悉,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汾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汾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并由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汾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