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2798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18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2024年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的批 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2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0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2024年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的批 复
汾阳市财政局:
你单位《关于2024年申请调整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的请示》(汾财预〔2024〕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本次调整债券资金1050万元。请你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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