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街道办事处、住建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阳街1号宗地权属确认的请示》(住建请字〔202430)文件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市文峰街道小南关社区重阳街1号院落原为市种子公司所有,1980年划转给市林业局使用,因1988年洪灾造成有关资料遗失。

现确认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我市“公租房”项目建设。市住建局要尽快启动我市“公租房”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局要尽快依法依规完善土地收储、划拨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1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