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2798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9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汾阳市文峰街道重阳街1号宗地权属 确认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2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汾阳市文峰街道重阳街1号宗地权属 确认的批复
文峰街道办事处、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阳街1号宗地权属确认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4〕30号)文件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市文峰街道小南关社区重阳街1号院落原为市种子公司所有,1980年划转给市林业局使用,因1988年洪灾造成有关资料遗失。
现确认该地块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我市“公租房”项目建设。市住建局要尽快启动我市“公租房”建设项目,市自然资源局要尽快依法依规完善土地收储、划拨工作。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