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4-2797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2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分阶段验收、运营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分阶段验收、运营的批复
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分阶段进行验收及运营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4〕5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分阶段验收、运营并分阶段决算审计。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需严格监管特许经营单位对《特许经营协议》条款的履约,确保山西汾阳杏花村经济开发区及周边村镇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顺利进行。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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