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507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我市“批而未供”土地中部分集体 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17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我市“批而未供”土地中部分集体 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解决我市“批而未供”土地中部分集体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3〕44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贾家庄村127.035亩集体建设用地在系统中上报,具体程序由你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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