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解决我市“批而未供”土地中部分集体建设用地有关事项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344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贾家庄村127.035亩集体建设用地在系统中上报,具体程序由你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12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