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题 词:
-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10506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汾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标 题: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没收山西杏花德胜酒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杏花村镇上堡村、下堡村集体土地上新建的 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批复
- 发文字号:汾政函〔2023〕17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汾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没收山西杏花德胜酒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杏花村镇上堡村、下堡村集体土地上新建的 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批复
杏花村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没收山西杏花德胜酒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杏花村镇上堡村、下堡村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请示》(汾自然资字﹝2023﹞431号)已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请你们督促完善用地手续,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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