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请示》(汾住建请字〔2020〕148号)已收悉,经汾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事项。
你局下属单位汾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应与项目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规范开展汾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批复。
汾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